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行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地区行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地区行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行署机关工作,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地委、行署《关于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哈地党发〔2008〕14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哈行署发〔2008〕5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发[2007]32号文件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能,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以建设“团结、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实现行署机关干部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建设强而精、富而美的和谐哈密,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行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行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全 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许咸宜 地区行署秘书长
刘建新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吾买尔·沙力 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蔡吉富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事局局长
田玉新 地直机关工委书记
李克章 地区编办主任
杨兆明 地区信访局局长
卡 林 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王湘胜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师惠珍 地区文明办主任
邓立新 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