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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二)在哈密政府网站开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专题板块,建立宣传金融政策法规、介绍金融业务以及进行相关查询的网络平台。同时,根据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及时充实更新相关内容,宣传普及金融法规,提高贷款企业和个人对相关金融法规金融知识的了解,提高全社会金融意识。

  (三)组织召开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研讨会,客观分析、深入研究优化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

  (四)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地委宣传部、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哈密银监分局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在辖内开展一次金融知识巡展活动,通过图片展览、组织专题咨询讲座、赠送金融知识书籍等形式,提高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全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理解认识。

  附件:
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指标
  (一)地方政府支持状况:对地方政府支持状况的评价,满分100分。评价标准:
  1.当地政府有无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20分)
  2.当地政府能否按季召开金融联席会,研究金融工作;(满分为20分,每次5分)
  3.当地政府有无支持金融发展的意见;(20分)
  4.当地政府是否按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有关经济发展信息;(20分)
  5.当地政府有无干预金融业务的事件。(满分为20分,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二)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满分为100分。评价标准:

计分标准

指标体系

0-20分

20-40分

40-60分

60-80分

80-99分

100分

不良贷款率%

≥20

(20,15】

(15,10】

(10,5】

(5,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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