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哈密政府网站开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专题板块,建立宣传金融政策法规、介绍金融业务以及进行相关查询的网络平台。同时,根据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及时充实更新相关内容,宣传普及金融法规,提高贷款企业和个人对相关金融法规金融知识的了解,提高全社会金融意识。
(三)组织召开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研讨会,客观分析、深入研究优化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
(四)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地委宣传部、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哈密银监分局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在辖内开展一次金融知识巡展活动,通过图片展览、组织专题咨询讲座、赠送金融知识书籍等形式,提高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全社会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理解认识。
附件:
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指标
(一)地方政府支持状况:对地方政府支持状况的评价,满分100分。评价标准:
1.当地政府有无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20分)
2.当地政府能否按季召开金融联席会,研究金融工作;(满分为20分,每次5分)
3.当地政府有无支持金融发展的意见;(20分)
4.当地政府是否按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有关经济发展信息;(20分)
5.当地政府有无干预金融业务的事件。(满分为20分,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二)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满分为100分。评价标准:
计分标准
指标体系
| 0-20分
| 20-40分
| 40-60分
| 60-80分
| 80-99分
| 100分
|
不良贷款率%
| ≥20
| (20,15】
| (15,10】
| (10,5】
| (5,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