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制定的《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哈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总体方案
(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 2008年4月)
为有效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打造诚信哈密,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有效改善金融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从根本上扭转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的状况,增强金融业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提升辖区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和利用率,全面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及金融业可持续发展。
(二)阶段目标:到2008年末,建立并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分工协调配合机制,搭建沟通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初步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到2009年末,完善并实施符合地区实际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显著提高银行信贷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缓解企业融资“瓶颈”,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奠定基础。到2012年,金融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和优化,诚信哈密得到普遍认可,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得到有效增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张文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冯炯、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行长王月玲同志担任;成员由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哈密银监分局、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地区分行、工商银行哈密地区分行、农业银行哈密地区分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建设银行哈密地区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哈密地区分行,哈密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巴里坤县农村信用联社,地委宣传部,地区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电视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哈密报社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王月玲同志兼任。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