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大项目行政服务直通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大项目行政服务直通车工作窗口,为相关企业提供申报、咨询、指导、督办及投诉受理等服务。
  (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地委、行署要求,在不改变发改和经贸(技改项目)部门核准主体程序的前提下,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实行项目报批集中咨询论证。由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或窗口负责同志,对大项目注册登记审批工作进行集中咨询论证(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论证除外),协调解决大项目注册登记审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编制项目报批服务指南。根据每个大项目的规模、性质和特点,由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集中咨询论证会的结果,排出报批流程,列出每个报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和报批时限,同时告知报批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服务指南》的形式书面告知企业,以方便企业合理安排报批工作和提前准备材料,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
  (五)实行并联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由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联审会办,中心各相关窗口进行并联审批,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未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或业务科长受理审批业务,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后交回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直通车窗口。
  (六)实行上报事项陪同报批制。对需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大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企业进行申报,必要时指派专人到上级有关部门帮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政企互动快速办理机制,通过现场咨询、前置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高办理效率;建立办理事项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确保服务渠道畅通,确保大项目申报实现快速受理、快速流转、快速办结、及时反馈。
  (二)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定期召集大项目报批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召开大项目行政服务直通车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 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大项目报批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对企业开展问卷调查、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和掌握企业需求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直通车服务水平。
  (三)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介绍大项目行政服务直通车的功能和作用。围绕大项目行政服务直通车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深化企业对直通车服务的了解,提高办事效率。各县(市)及中央、自治区驻地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引导大项目进入行政服务直通车服务程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