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打击整治阶段(7月至8月25日)。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时限,集中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清理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格控制销赃渠道,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势头,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的“三电”设施运行环境。
(二)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8月26日至10月15日)。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检查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和残奥会举办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三)检查考核阶段(10月16日-31日)。地区专项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对“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迎接自治区“三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抽查。
六、工作措施
(一)梳理案件、串并分析、破案攻坚
各县(市)、公安机关要将此次“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中来,认真梳理近三年“三电”案件及线索,进行分析串并,认真开展工作。一是要打击现行。对现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案件,要按照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二是要摧毁网络。打掉一批盗、运、销、炼“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对团伙成员要加强审讯,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三是要网上追逃。结合“迎奥运抓逃犯”集中专项行动,对在逃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犯罪嫌疑人员全部上网,逐一落实追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四是区域会战。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多发的县(市)重点线路、地段、区域严密布控,架网伏击,形成区域内打击整治合力。
(二)重点整治、严打严控非法销赃收购渠道
1.重点整治。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整治确定一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落实责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扭转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过滥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