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
(一)打击地区范围内频发的系列盗窃破坏农村和农业开发区变压器、机井动力电缆,城市和郊区单位、厂区、居民楼群房顶的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电缆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整治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结合各县(市)辖区内发案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重点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重大工程项目和设施的安全。
(四)认真督查和整改部分“三电”企业内部防范工作薄弱、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以及危及“三电”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五)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保护“三电”设施、打击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声势。
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地区“三电”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成立地区“三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地区“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全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通报考核、评比、指导。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行署副专员高发水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行署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张红光,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张正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地区综治办主任俞占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艾赛提·扎克尔、国资委主任周文君、经贸委副主任迟雁、工商局副局长李新民、广电局副局长伊斯坎旦·阿訇扎德、供销社主任周子平、三道岭公安分局局长张波,哈密电业局党委书记李建、哈密长途传输分局局长许智洪、新疆电信公司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凤琴、新疆移动公司哈密分公司总经理涂朝晖、新疆联通公司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源等同志组成。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负责“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张正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铁木尔·玉素甫、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志阳,地委综治办综治科科长赵兴旺、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粮食规划科科长马健琴、经贸委经济运行科副科长马玲、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张培中、广电局技术保障中心主任郝常立、国资委刘晓龙,哈密电业局综治保卫部副主任惠勇强、哈密长途传输分局副局长杨晨钢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