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沪容环办〔2007〕10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大队、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重点评”工作。现将《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对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促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协调、整体推进,根据市政府纠风办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机构
1、联席会议由市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组织,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召开。
2、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成员、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和城管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如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区纠风办有关人员参加。
三、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交流和通报政风行风情况,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年度政风行风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积极加强与市纠风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城管执法大队通报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和其他重点工作,并加强指导,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城管执法大队、局属有关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年度政风行风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政风行风责任内容,及时与市容环卫局、城管执法局汇报和沟通有关情况,同时,要积极向区县纠风办汇报和沟通开展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力争得到支持和配合。
2、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3、加强明察暗访,特别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协调组织调研,及时安排跟踪,了解真实情况,提出解决的有效办法,并注重加强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