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人才培训工作协调推进委员会总体负责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培训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人事处作为培训工作归口部门,要切实抓好培训的日常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干部学校和人才培训中心要认真落实培训的各项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各城管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和方案,把培训工作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互动,充分发挥培训工作联络员作用,确保整个培训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顺利推进。市属和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按要求上报本部门培训计划、方案、总结和其它相关文件。
(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
各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使基层城管执法部门和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对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参加培训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妥善解决工学矛盾;正确处理好本部门培训和参加上级培训的关系,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和实务训练的关系,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正确处理好开展培训与推进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工训相长。
(三)从严要求,科学施训
各培训机构尤其是市城管执法局干部学校和人才培训中心,要切实加强培训能力建设。要强化培训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培训档案,未通过上岗培训和岗位轮训的,要进行补训;要优化培训模式,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通过研修研讨、课堂传授、情景模拟、参观实训、知识竞赛等方式,增强培训效果;要加强师资建设,在培养选拔专职教师的同时,聘请资深专家、学者、劳模以及业务能手等担任客座教授,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质量师资队伍;要完善教材体系,及时总结提炼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并根据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不断修订充实已有教材、增补新编教材,逐步形成一套统一规范、上海特色的城管执法培训系列教材;要改善硬件配置,不断满足培训需要。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城管执法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督查指导,随时掌握培训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健全考核制度,实施目标考核,市城管执法局把培训工作列为对市属和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进行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通过考核督导,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城管执法培训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