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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城管执〔2008〕4号)


市属和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八年三月六日

  关于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目标
  紧紧围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办案能力”主题,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求,对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培训,并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配套、高效运转的培训机制,形成适应本市城管执法需要的、具有本市特色的分层次、分类别、全覆盖、高质量的培训格局,使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观念,提升职业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使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城管执法队伍。
  二、培训内容和对象
  (一)上岗培训
  上岗培训是指城管执法人员必备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上岗培训采取集中封闭模式,内容包括行政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基础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军训等。新进城管执法人员,或已从事城管执法工作但未经过上岗培训的,必须参加上岗培训。
  (二)岗位轮训
  岗位轮训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更新岗位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岗位轮训每三年为一轮,内容包括城管执法所依据的各项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制作和各专业执法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城管执法人员每三年必须参加一次岗位轮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日常培训
  日常培训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日常的实务训练。日常培训主要内容为城管执法实务,具体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城管执法人员都应认真参加日常培训,培训机构应认真做好日常培训记录。
  (四)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是指针对特定对象、特定工作或为完成特定任务所作的专门培训。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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