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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下发《关于开展本市中心城区部分非主干道路脏、乱、差速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3、要求在9月30日前,对市容环境综合评价获得优良区的黄浦、徐汇区、虹口区全部整改达标;对其他4个区要求在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达标。
  五、管理分工
  1、“速改行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镇)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由市局负责全市范围“速改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推进并督促落实,由区城管大队组织执法保障工作;由街道(镇)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环境责任制的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环境卫生服务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应作业服务工作。
  2、市、区和街道(镇)应充分依靠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发挥综合管理效能;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等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建立的切实有效联动工作机制;各街道(镇)应加强与城管网格化的互动衔接,提高脏、乱、差整改的实效。
  六、紧逼措施
  1、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各区市容环卫、城管执法部门应增强责任感,针对部分非主干道路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要把许多已经明确的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并根据新情况采取更好的对应措施”。要提高认识、振作精神、直面矛盾、克难攻坚,将“速改行动”干出实效。
  2、增强投入、整改有力。
  区和街道(镇)对部分非主干道路存在的脏、乱、差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并保证相应人财物的投入,特别是做好“速改行动”的经费保障工作。对4月15日前完成的整改路段,在验收的基础上,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行相应补贴(每600米以上为一条段,补贴10万元)。
  3、加强巡察、确保常态。
  区和街道(镇)应落实非主干道路的巡察和监督制度,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直至市民群众满意,切实做到整改一条、巩固一条,杜绝反复整、整反复的现象。对媒体和12319反映的问题,注重抓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及时答复媒体和投诉者,并完善“处理――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取信于民。同时,通过开展市民网上调查脏、乱、差路段的活动,充实公众参与、社会监管的机制,使中心城区道路整体达到整洁有序,实现阶段性整改后的成果得以常态巩固。
  4、紧逼管理、及时通报。
  市局将建立“速改行动”每周通报制度,组织专门队伍实施重点巡查,采集个案信息,汇总“速改行动”资料、制成光盘,通过“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信息”渠道,向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时通报。各区、街道(镇)也应开展“速改行动”情况的通报工作。在“速改行动”过程中,对组织不力、实效不明的管理部门和单位,将向新闻媒体曝光;对个别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严重不力、市民群众意见多的,市局将向相关区委、区政府发函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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