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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的通知

  (2)扎实推进街镇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工作。市、区县相关部门(单位)应支持街镇责任区管理达标工作,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的管理合力,把“条块结合”落到实处。中环线内的86个街镇抓紧创建,力争国庆前普遍通过管理达标验收,落实常态管理机制,巩固中环线区域内良好的市容环境。市局将组织力量对已经创建达标的街镇进行市容环境实效复查工作。
  (3)组织推进大型户外活动环境卫生承诺制。发挥市、区县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优势,联手共同组织推进大型户外活动环境卫生承诺制。引导主办活动单位重视清洁卫生举办活动,共同承担起市容环卫的责任,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该项工作黄浦、卢湾、浦东、徐汇等区将率先示范,全市逐步推广。
  4、加强协调监督促进问题的整改
  按照市、区县、街道(镇)的职责落实清洁行动责任,实施协调监督制度。市、区县、街道相关部门(单位)面对管理问题,要主动协调,敢于监督。市局对执行《市容环卫条例》不到位、脏乱迟迟未能解决、存在市与区和区与区责任交叉的问题,将组织协调监督;并继续组织三支队伍进行清洁行动的实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管理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即知即改”,并继续实施“限时整治,代为整改”措施。各区县相关部门也应重视因条块责任交叉而存在脏乱问题的协调,特别是对街镇提出需要协调的问题,要设法帮助共同解决脏乱,尽力为街镇组织好清洁行动工作创造条件。
  区县、街镇应加大监管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及时与各条线沟通,督促整治。街镇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消除两级以下旧里、售后公房、待动迁基地、城中村、各类居住区出入口(街巷弄口)等区域的脏乱,落实社区日常保洁,对菜市场“尾巴”、乱设摊、乱堆物、乱停放、乱张贴等进行综合协调,配置日常保洁队伍、常态固守队伍、巡查督促队伍,从源头制止脏乱现象的产生。
  四、推进步骤和节点
  1、在6月10日前,各区县、各部门应根据“迎国庆”的要求,同时排摸编制方案、同时组织协调发动、同时开展清洁行动。
  2、在6月15日,结合“环境清洁日”举行“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推进活动,通过电视专题宣传片、系列宣传报道、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网络动画、手机短信等形式,深入开展“清洁城市”的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清洁进社区”活动。
  3、在7至9月的每月上旬,分别作出“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阶段性情况通报。在9月下旬对各区(县)开展“迎‘国庆’清洁城市行动”的实效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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