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役军人期间,获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予认可。
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3、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绿化林业专业基础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通过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绿化和市容专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工作满15年(含)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单。
凡申报评审绿化林业类相关专业,还需通过由中评委组织的绿化林业专业基础考试。
4、论文、论著要求:
申报者需提交2篇以上在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评审材料,本人确定其中一篇作为主送论文(请注明),主送论文必须是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在提交的论文中,申报工程师至少有1篇文章在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申报高级工程师至少有1篇时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杂志上独立发表(2008年7月1日以前发表的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身份),破格对象要有2篇以上论文发表,申报应将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连同论文复印件一起提交。
5、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者需经过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6、对少数确有真才实学、工作实绩显著、贡献突出,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经考核,可择优破格评审相关职称。破格申报工程师须符合《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规定条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须符合《关于本市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的规定。破格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必须进行学科组专业答辩。
7、转系列评审: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绿化和市容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在区县农村集体单位从事绿化、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满五年,且2006年以前已评聘农村集体单位园林绿化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转评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与要求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的有关文件为准。
四、申报办法
1、向本单位人事部门申报。申报者应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结合单位用人需要、本人业绩情况,可接受申报。申报者根据评委会的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所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签署承诺书(附件四)。申报人在申报同时应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其所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没有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其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