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补偿补助标准明细表
县(市、区、局)
| 费用类别
| 林地(林木)类别
| 补偿(补助)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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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费用类别。分为:(1)林地补偿费,(2)林木补偿费,(3)安置补助费。
2、林地(林木)类别。指补偿(补助)方案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规定中划分的地类、林种、树种等的类别。
3、补偿(补助)标准。指补偿(补助)标准或有关测算方法。
6(5)、保护区域明细表
县(市、区、局)
| 保护区域名称
| 保护区域类别
| 保护区域级别
| 征占用林地面积
| 自然保护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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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保护区域类别。分为:(1)自然保护区,(2)森林公园,(3)风景名胜区。
2、保护区域级别:分为:(1)国家级,(2)省级,(3)其他。
3、自然保护区类型。分为:(1)森林生态系统类型,(2)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类型,(3)荒漠生态系统类型,(4)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5)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6)野生动物类型,(7)野生植物类型,(8)地质遗迹类型,(9)古生物遗迹类型。
6(6)、其他需说明情况明细表
县(市、区、局)
| 类型
| 内容
| 采取措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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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保护动物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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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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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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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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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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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还林承诺书
一、承诺还林内容
还林时间:
还林地点:
还林树种、数量(面积):
还林责任单位或者个人:
还林的其他相关要求:造林作业符合《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的规定。
上述承诺是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的法律责任
对于承诺还林内容,如果行政审批机关在事后监督检查中,发现实际还林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承诺人将承担限期整改和依法处罚的责任。
三、承诺的诚信管理
承诺人作出承诺后,未履行承诺或者履行承诺不符合承诺书要求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该记录将作为承诺人以后申请行政审批时参考依据。
承诺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
8、补建林地承诺书
一、承诺补建林地内容
补建时间:
补建地点:
补建面积:
补建树种:
补建林地责任单位:
补建林地的管护措施:
补建林地的其他相关要求:造林作业符合《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的规定。
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的法律责任
对于承诺补建林地内容,如果行政审批机关在事后监督检查中,发现实际补建林地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承诺人将承担限期整改责任,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承诺人应当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承诺的诚信管理
对承诺人作出承诺后,未履行承诺或者履行承诺不符合承诺书要求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该记录将作为承诺人以后申请行政审批时参考依据。
承诺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9、林木迁移情况书面告知函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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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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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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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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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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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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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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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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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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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地点、时间和责任人
| 地点
| 时间
|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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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现状
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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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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