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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沪绿容纪[2010]4号)


  为了服务保障世博,推进我局2010年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保障世博、服务民生、提升管理”目标的实现,经局纪检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选题立项工作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局2010年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主要围绕景观(主要)道路、世博场馆水域市容环境保障、公厕免费开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景观绿化建设及维护、公园窗口建设、城管执法等工作,有选择性选取一至二项或某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主要问题进行立项,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效能监察立项报告表》于3月初报市局纪检监察室。局纪检监察室将继续把建筑渣土整治工作列为2010年市局效能监察项目,进一步深化建筑渣土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建筑渣土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做好督察推进工作
  各单位围绕立项内容要建立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制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在效能监察过程中要采用多种形式推进监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发放《效能监察建议书》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做好效能监察评估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填写《监察结果报告表》和编写效能评估报告。《监察结果报告表》和效能评估报告于10月底向局纪检监察室上报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形成合力
  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积极为效能监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形成多方配合、职能互补的工作格局。
  (2)勇于牵头 有序推进
  各纪检组织作为本单位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要勇于牵头,善于协调。在效能监察实践中不断总结、积极完善,促进本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
  (3)创新载体 形成特色
  各单位要把效能监察工作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相结合,与学习型单位建设相结合,与本单位破解难题顽症的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廉政勤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丰富效能监察形式和内涵,从而形成各具特点的行政监察工作。
  (4)注重实效 提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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