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屏政办发〔2009〕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屏边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日
屏边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完成我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定的“通过清理精简40%左右的审批项目,多数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压缩1/2以上”等工作任务,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08〕11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启动阶段
2009年4月26日前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
(一)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人员。成立屏边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审改领导小组和县审改办)。县审改办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素质高、业务强的人员组成。各部门同时完成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
(二)县审改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起草《屏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进行论证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屏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正式启动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由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具体改革工作任务,并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
二、部门清理阶段
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主要工作程序为:
(一)列出项目,摸清家底。列入清理范围的县级各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的通知要求,对本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搞准本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并分类填写《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附件1)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附件2)。行政审批项目分为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两类,具体分类按照下列标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