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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问责工作登记统计和三项制度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实施行政问责工作登记统计和三项制度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至少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行政问责工作登记统计和信息的撰写报送。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稿件报送,确保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实施三项制度工作年度考核。
  (三)信息报送方法以电子邮件为主,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于6月24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分别报县行政问责办(县监察局)和三项制度办公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表一
  行政问责登记表

被问责人姓名

问责时间

单位职务

实施问责单位

问责方式

备注



  填表人:                 年 月 日

  表二
  行政问责统计表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   被问责人   │ 问责 │ 问责 │      问责事由      │ 问责方式 │
│号├────┬────┤ 单位 │ 时间 │               │     │
│ │ 姓名 │单位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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