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研究,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十一五”规划
围绕人口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组织开展战略性、政策性和实证性课题研究,重点关注和研究实有人口变动、人口结构优化、新农村建设中的人口调控等问题,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长效机制,注重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制度创新。加强民生问题研究,梳理和分析当前本市人口计生工作中关系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并形成对策措施。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实证性人口问题研究,促进区域人口问题的解决。要认真做好国家《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
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三、加强依法管理,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抓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抓紧做好制定《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上海市来沪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调研、草案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出台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本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全面推行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处理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的力度。研究制定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先进区县创建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邀请市人大在《条例》实施3周年之际进行视察。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认真抓好《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和完善工作,各区县要抓紧制定与《若干规定》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落实各项奖励规定。稳步推进和完善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研究和妥善处理本市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问题,探索建立本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推进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政策。
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认真做好以“落实国策、维护权益”为主题的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福利彩票发行,以及专项扶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