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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提升价格话语权工作的通知

  请各市于6月30日前将“价格指数编制计划”、推荐成员单位《广东价格指数平台成员单位申请表》,通过OA系统报送至省价格监测中心价格指数科。
  联系人: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湛社玲,马海妙,电话:020-87306176

  附件:
  广东价格指数平台成员单位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全称

 

法人

代表

 

网 址

 

单位性质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主要产品

 

获得的荣誉称号

 

年销售额或年交易量

 

(全国/广东)占有份额

 

姓 名

 

电话

 

传真

 

手 机

 

E-mail

 

地 址

 

可提供的价格和数据信息

 

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

 

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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