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县各级应急管理体制。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员会)及其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要积极推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县、乡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专项应急管理机构的互通互联和协调职务。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指挥协调、监测预报、应急联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社会动员等机制。
(三)加强应急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及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部门作为县应急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各村(居)委会及企业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明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设立县政府政务值班室,挂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警处警中心的牌子,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根据《张家川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职能,政务值班室作为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单位,由编制部门下达专门的编制并明确具体职责。
(四)做好应急数据库维护工作。依托政府办公专网,抓紧做好省级应急平台县级数据库的修订完善工作。县应急办要按照省市应急办的要求,围绕全县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际状况,围绕全县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实际状况,认真调查摸底,及时收集专项应急预案、危险源、自然灾害隐患点、应急响应机制、物资贮备、救援队伍等方面的信息,及时补充、修订县级应急数据,录入的数据务必准确、真实,并要保持经常更新。同时,要强化保密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政府专网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互联网相连接。
三、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县乡两级应急队伍体系建设,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人力保障。以公安消防队伍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建立县级抗旱防汛、森林草原消防、农业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故障、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应的专业救援任务。深入推进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乡镇现有力量,充分发挥民兵、役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任务。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职责,规范救援衔接程序,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