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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幼林抚育、造林规划工作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幼林抚育、造林规划工作的通知
(江政办发〔2008〕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初我县遭受了百年难遇的特大冰冻雪灾,导致全县的林木严重受损,为尽快恢复灾后全县林业生产。现就2008年幼林抚育管护、今冬明春的造林整地及今后五年的造林规划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幼林抚育。为保证林木的正常生长,提高林分质量,今年造林小班必须在2008年9月底前完成抚育。造林地前三年实施锄抚,第四至六年进行刀抚。
  二、抓好造林验收。各乡镇场要做好宣传,发动群众及时搞好幼林抚育,做好造林验收准备,及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本乡镇场范围内的造林、幼林抚育进行验收。
  三、强化管护、补植。种植的林木,要加强管护,避免人畜破坏,造成林木生长不良,成活率、保存率不达标,影响造林质量。对今年成活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造林地,必须及时进行整地,落实种苗,做好今冬明春的补植补造准备工作。
  四、做好整地造林准备。各乡镇场必须及时组织林农清理林地、炼山、整地,落实所需苗木,做好造林的各项准备工作,在11月底前将落实到山头地块的需苗量上报县林业局,办理有关手续,并办200亩以上的整地示范点。争取在明年1月底前全县完成3万亩的造林任务,在明年全县完成8万亩的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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