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江政发[2006]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
1999年全县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全县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彰先进,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委办等28个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吴震欧等80名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继续发扬表率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族人民要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进步,构建和谐江华、小康江华作出新的贡献。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
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28个)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广播电视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建行、县信用联社、县电力局、县公路局、码市镇、水口镇、清塘壮族乡、白芒营镇、贝江乡贝江村、大圩镇黄庭村、涛圩镇集力干村、大路铺镇老村村、沱江镇白竹塘村、沱江镇豸山社区
二、模范个人(80名):
吴震欧 男 汉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兰世德 男 瑶族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周少燕 女 瑶族 县档案局局长
陈 英 女 壮族 县委宣传部正科级组织员
赵水英 女 瑶族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赵 云 女 瑶族 县委政法委610办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