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江政发[200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十一五”农村公路规划的总体部署,我县于2006年全面开展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工作。一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广泛发动和积极引导全县农村广大群众出谋划策,群策群力,积级参与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农村交通落后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为部门农村群众解决了“出行难”的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了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带来的实惠。
一年来,在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中,全县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授予沱江镇人民政府、河路口镇人民政府、大路铺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为2006年度全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县各乡、镇、场及相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和服务于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中去,为早日实现我县“十一五”农村公路规划的总体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