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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森林消防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⑶后勤、运输供应组:负责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扑火设备、扑火队伍的装备、给养、食品及物资的调集、运输等工作。

  ⑷火场救护组:负责医疗救灾抢险准备工作及对扑火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

  ⑸火案查处组: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及对火灾肇事人、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工作

  ⑹宣传报道组:按有关规定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督促指导火灾发生地及时报送扑火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火灾扑救综合情况。

  2.2 相关应急支援保障部门

  2.2.1 组成。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应急、支援、保障的部门。

  2.2.2 职责。各部门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情况报告后,应按照预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救工作,并将行动情况及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具体包括:⑴自治县人武部:根据增援请求,派遣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救工作。⑵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对火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置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⑶自治县交通局:负责公路运送救灾物资和扑火队伍的车辆调配和交通疏导;负责与各收费站联系,免收抢险车辆的过路过渡费,确保运输车辆畅通无阻。⑷自治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扑火工作所需经费。⑸自治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有条件的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⑹自治县广电局:按规定及时做好扑火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 火灾预防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中长期天气预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在县电视台的重点时段中向全县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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