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双政发〔2008〕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预防道路事故中的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突出问题,全面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道路交通设施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由于道路交通需求的急剧增长,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危险路面整治不彻底,交通违规、违法行为多,动态管理和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今年以来,文山州马关县“1.09”和我市凤庆县“3.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害。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明确职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一)落实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职责
1.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按照上级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本级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职责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经费保障和考核奖惩等职责,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