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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九座小(一)型水库责任人的通知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九座小(一)型水库责任人的通知
(双政发〔200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水库安全责任制,使我县蓄水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确保全县农业持续稳定增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九座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县人民政府责任人:金 华  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李剑魁  县水利局局长

  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李石专  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勐勐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刀 林  勐勐镇人民政府镇长

  沙河乡人民政府责任人:周家德  沙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勐库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魏江腾  勐库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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