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九座小(一)型水库责任人的通知
(双政发〔200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水库安全责任制,使我县蓄水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确保全县农业持续稳定增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九座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县人民政府责任人:金 华 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李剑魁 县水利局局长
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李石专 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
勐勐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刀 林 勐勐镇人民政府镇长
沙河乡人民政府责任人:周家德 沙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勐库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魏江腾 勐库镇人民政府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