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沪绿容〔2011〕180号)
各区(县)防汛办、绿化市容局:
上海进入梅雨季节以来,暴雨明显增多,对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设施安全性带来较大影响,受暴雨影响,6月21日曹杨路乐之语手机店招牌掉落砸伤12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都作出重要指示。目前本市正值台汛季节,为了杜绝类似安全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与城市正常秩序,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就近期对全市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开展一次全面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内容
全市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
重点是:位置高、体量大、重量大、设置年限长,高楼间受风口等户外设施。
二、安全检查时间
6月22日-7月12日
三、检查要求
1、各区、县防办和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全面告知辖区内店主、设施设置者等落实安全自查工作。按照《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督促各类户外招牌等设施的设置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按照《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第二款“设置期满2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测”等的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今年于7月20日前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测工作。
2、各区、县防办和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辖区内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对重点对象,要做到全面检查。市防办和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对各区、县工作和重点对象进行督促和抽查。对各区、县检查和市有关部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清除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应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3、各区、县要通过集中检查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及监管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建立抢险队伍,备足抢险设备,储备抢险物资,保障通讯。进一步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如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