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全力打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增强行政活动透明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目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反馈和服务职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总体原则。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负责相结合、全面公开和依法保密相结合、主动申请和严格审批相结合、长期公开和动态公开相结合、权利义务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学习培训阶段(4月8日-4月10日)
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协调各级各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
《条例》,引导群众了解、熟悉和正确使用
《条例》,大力营造全社会贯彻落实
《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及时对各乡镇、各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为
《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程序及梳理的规范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表》的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