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立月报告制度。县卫生局每月月底前向县妇儿工委办报告上月婚检进展情况;县妇儿工委办每月3日前要将上月婚检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政府及市妇儿工委办。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是提高人口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为切实把这一民生工程实施好,县政府成立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乡镇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互相沟通,互相支持,互通信息,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电视广播、印发宣传材料、设置广告牌和宣传栏等措施,广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优生优育相关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大力营造免费婚检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免费婚检的社会知晓率。各乡镇、村要准确掌握本辖区未婚青年的情况,及时动员引导准婚男女主动接受婚前健康检查。各乡镇、村、群众团体要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有关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
母婴保健法》、《
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支持免费婚检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婚检机构要严格遵守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应检必检项目不能少项或漏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婚检机构不得向接受免费婚检的当事人收取免费婚检项目的费用,不得引导婚检对象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搭车开药。要充分尊重受检者隐私权,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当事人的检查结果,如检查结果遇有“不宜结婚”、“不宜生育”或“暂缓结婚”等情况时,要向受检当事人说明情况,做好耐心解释,并进行科学指导。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连晨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 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