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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婚检费用
  根据《河北省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每对婚检对象检查费用102元,该项费用不向婚检当事人收取,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统一支付。此外,婚检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条件,自愿选择艾滋病筛查、优生四项、血型检测、心电图、B超等非婚检规定项目,其费用自理。
  七、相关部门职责
  (一)卫生局负责实施免费婚检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婚检机构准入和执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县妇幼保健院为合法的婚检指定机构,承担婚前医学检查具体任务。
  卫生局要加强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婚检信息资料,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婚检进展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为婚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数据和建设性意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婚检质量。
  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婚检医师的业务技术培训,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要尊重受检者的个人隐私,建立人性化的婚检工作制度。要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婚前保健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加强对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指导,把好出生人口素质的第一关。
  (二)民政局要全力配合推进免费婚检工作,积极动员前来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主动参加婚检。婚姻登记窗口要努力营造浓厚的科学婚检宣传氛围,在醒目处悬挂婚检宣传板,发放《免费婚检申请表》和有关婚检指导、优生优育、婚前保健等宣传资料。要合理设计结婚登记流程,在办理登记前,以适当方式提醒当事人知悉自己和对方的健康状况,积极动员当事人先婚检后结婚。倡导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促进婚姻登记和科学婚检工作有效结合。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资料,提倡科学的婚育观,充分发挥基层计生网络的优势,开展婚前保健、婚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工作。要利用计生服务站、人口学校大力开展优生优育的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计生宣传专栏作用,大力宣传婚检知识。
  (四)财政局要将婚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根据民政和妇幼部门提供的实际婚检人数,及时将经费拨付给婚检定点机构。要对婚检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为婚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自身的协调优势,做好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传工作。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与县政府督查室密切配合,组织有关人员监督检查婚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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