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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同意北京画院举办韩中现代美术展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同意北京画院举办韩中现代美术展的批复
(京文外发〔2008〕278号)


北京画院:
  你单位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于2008年7月2日至7月12日在你单位美术馆举办韩中现代美术展,展出15位韩国画家的书画作品15件,随展人员9名。展览场地由你单位提供,作品运输、保险费用和人员费用均由韩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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