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地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哈行署发〔2011〕21号)
2010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人口控制目标,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授予巴里坤县、伊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一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授予哈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二等奖”,奖励1.5万元;授予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优秀达标单位”,奖励5000元;授予新钢雅满苏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道岭办事处、哈密伊吾马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达标单位”,分别奖励2000元。
授予地区民政局、农业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卫生局、财政局、编办、广播电视局等8个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优秀达标单位”,分别奖励2000元;授予地区公安局、教育局、人事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民宗委、畜牧兽医局、建设局、工商局、环保局、扶贫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团委、工会等16个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达标单位”,给予通报表杨。
授予杨晓琴、罗秀霞、张国娟、阿依先木·吾买尔、唐秀瑛、扎盘·海道拉、周凤琴、刘永丽、古丽斯马依·依沙克、杨红等10名同志“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分别奖励800元;授予高菊荣、吾里亚提·买买提、王岩、韩晓花、祁光真、布拉力汗·胡安西、魏林、吾娜斯汗·米雪巴义、王石英、雷娟等10名同志“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标兵”称号,分别奖励8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