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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吐地行〔2008〕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2007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地直有关经济工作部门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一把手”责任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各县(市)和19个招商引资责任部门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为充分调动地区上下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激励各县(市)、各部门坚定不移地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力争在引进项目和资金上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行署决定对2007年度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好的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和地区地税局等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的县(市):吐鲁番市奖励6万元,鄯善县奖励5万元,托克逊县奖励5万元。
  2、表彰奖励的地直部门7个:地区地税局、地区国税局、地区农业局、地区经贸委、地区环保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财政局,每个单位奖励3万元。
  3、通报表扬的地直部门12个:地区工商局、地区畜牧局、地区质监局、地区旅游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建设局、地区发改委、地区科技局、地区林业局、地区工商联、地区水利局、地区驻乌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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