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吐地行〔2008〕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七日
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使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相适应,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残疾人组织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任务,为我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成立了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综合协调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利用节假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解决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实际困难;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了文明进步的舆论氛围;成立了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各项业务全面拓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始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力、残疾人为主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残疾人联合会履行职能,协调运作,积极开展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法律援助等服务,使地区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积极开展残疾人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聋儿康复、普及新型假肢装配及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康复工作。5年来,共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221例;为49名低视力患者配戴了助视器;为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598辆,为93名残疾人安装了普及型大小腿假肢;投资4万多元在鄯善县先后培训了15名聋儿,有55名聋儿得以康复。
以残疾人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5年来,通过争取中国残联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资助30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秀残疾贫困生;有242名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资助了3名肢体残疾的高中生;积极为参加高、中考残疾学生提供服务,有31名残疾考生被各大中专院校录取。
稳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残疾人。5年来,利用节假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积极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向全地区3358户贫困残疾人发放各类生活用品、残疾人用具等慰问品。把小额信贷作为扶贫工作的关键,向残疾人发放了178万元的小额贷款。投资106万元,对7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了改造,受益残疾人达到100名。
积极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十五”期间我们将残疾人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一是加大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56号令)的宣传力度。二是坚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了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三是积极开展了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四是坚持回访制度,对全地区在岗残疾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他们的工作状况。五是坚持规范操作,要求安置残疾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年来,全地区安排残疾人就业471名,其中按比例就业83名,个体就业367名,培训残疾人1695名,累计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