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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有关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参与。

  2、加快农村电网改造

  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根据我省2010年制定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2010-2012年),三年投资15007亿元,着重解决未改造过的、已改造又出现新的问题、改造不到位以及高压变电站布局不合理、供电设施超载、过载、低电压等问题,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质量、可靠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做好2011年向国家申报投资计划4418亿元的下拨衔接工作。

  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提高效益”的原则,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提高中央投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电力持续健康发展。

  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省电力公司参与。

  3、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力争“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226亿元,改造县乡公路15000公里、建设村级公路30000公里、建设农村公路桥梁50000延米。从省财政性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农村公路建养管责任主体地位,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配套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提高通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

  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参与。

  三、大力改善农村民生

  1、确保农村安全饮水

  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我省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农村居民及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让农民群众便捷地喝上洁净水、放心水。2011年解决200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大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促进城乡一体化供水。着力解决饮水不安全地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立健全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加强农村供水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此项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参与。

  2、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对村卫生室“空白村”采取“销号式”管理的办法,2011年建设1842个标准村卫生室,在全省范围内消除“空白村”,到2012年,全省所有行政村实现卫生室全覆盖。继续实施中央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协调省教育厅开展乡村医生大专学历教育,筹备开设网上远程教学平台,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技术水平。

  完善“新农合”医疗补偿方案。根据资金筹措规模,更加高效地利用“新农合基金”,进一步提高制度保障水平,减轻参加“新农合”农村居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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