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有关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鄂办发〔2011〕31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全省各级各单位在“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中,深入开展民情调查,认真收集、整理和分析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有关工作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经济
1、加强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
加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技人员服务水平。加强乡镇农技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技能;积极创办农民田间学校,组织开展农民培训,经过3-5年时间,实现务农农户培训“全覆盖”。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省科技厅、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参与。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科学编制全省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我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空间布局,加快“十大优势农产品”和“九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切实保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原材料稳定供给。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加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土地集中集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各地农业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健全土地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向农业经营大户、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流转。
培育和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建立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等农产品新型流通主体,通过龙头带动、市场牵动、网络拉动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基地化、品牌化、标准化经营。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
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参与。
3、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依托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农超对接”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订单生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与农产品销售龙头企业对接,把农产品与超市、林产品与超市、本地超市与外来超市的对接活动延伸到县(市、区)和农产品产地,建立产、供、销三位一体的农产品销售直通车。鼓励大中型超市设置订单农产品专卖区,推动蔬菜、粮食、鲜活水产品、品牌农产品进入超市专柜经营,促进订单农产品直供快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