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府办〔2011〕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琼府 〔2011〕41号)和《海南省2011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琼府办〔2011〕102号)要求,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为加强对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岩峻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高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昱正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天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国华 市编办主任
邓 忠 市发改委主任
陈 阵 市农业局局长
杜光讯 市民政局局长
程春满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王国平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吴清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大川 市农村养老保险局局长
李双林 市残联理事长
李安杰 河东区管委会主任
林 海 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陈治邦 海棠湾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季端荣 吉阳镇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