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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防灾救灾的长效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完善体制才能保障工作的落实。一是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会同省地质环境监测的专业部门对我市地质灾害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各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林场要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成立10至15人的应急抢救分队,加大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力度,并把各灾害隐患点落实到村委会及个人,掌握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的有关情况,发现险情迅速采取措施,保证抢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先机。三是加强预测预报。市气象局、国土环境资源局及其它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及时收集并整理有关信息,对地质灾害做出及时的预测预报,为防灾救灾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严格落实速报制度。各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林场要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根据灾情大小,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三)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日常工作中,各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林场负责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及巡查,重点是对居住在山坡地带的居民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和防范,具体责任人为主管国土工作的副主任、副镇长、副场长和国土环境资源所所长;国土环境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日常工作的调查及协调;交通局负责对所有市、镇、村公路、土桥、桥梁的调查和防范;水务局负责对所有大中小型水库及防洪沟渠的调查和防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所有大型建设工地的调查和防范;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调查,重点是对教室及教、职工宿舍危房的调查和防范。各单位要根据调查情况,逐点登记建卡,责任落实到人,提出防范办法,采取防治措施。凤凰镇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完成对扎文村后山坡村民的搬迁、转移工作;海棠湾镇政府、南田农场负责组织力量完成本辖区龙楼岭住户的搬迁、转移工作,避免滑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四)明确分工,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地质灾害发生后,为保证各项救灾措施的顺利实施,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如下:
  (1)调查监测组
  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和有关部门组成,对地质灾害发灾点或者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
  (2)灾情评估组
  由市民政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进行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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