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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1)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区、镇、农场、林场为:河东区、天涯镇、凤凰镇、崖城镇、田独镇、育才镇以及南新农场、南田农场、立才农场、三亚林场。
  (2)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行政村、居委会。主要为育才镇那会村委会、马亮村委会、抱安村委会、田独镇三罗村、下洋田居委会、凤凰镇扎文村、海棠湾镇龙楼村。
  (3)易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主要为高峰铁矿、以及各采石场。
  (4)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交通干线主要有立才农场南岛片区内公路、南新农场公路以及东、西线高速公路。
  (5)南新农场20队以北约2公里范围外的防范区域防止再次发生泥石流。
  (6)育才镇抱安村委会抱安一组、那会村委会靠村民小组,汛期易发生崩塌。
  (7)凤凰镇抱前村干沟一组、南岛农场云育村、育才镇马亮村委会的保南二组、会那艾村以及海棠湾湾坡村岭脚塘组、河东管区临春四组有不稳定边坡存在。
  (8)海棠湾镇龙楼村、南田农场龙楼岭山体中部。
  (9)扎文村所处地区后山坡防止再次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10)河东区临春居委会内防止再次发生崩塌地质灾害。
  (11)居民集散的重要地区,包括主要的城镇居民区和学校,这些地区附近的山体有不稳定斜坡或滑坡体隐患,汛期易引发滑坡体的进一步变形、滑动,从而形成灾害;另外,峭坡建房、依山傍水的居民区,容易因大雨暴雨引发山体的崩塌和滑坡。
  (三)重点防范期
  台风、暴雨是多种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6月--11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林场等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三亚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组织能力。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三亚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的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的副秘书长、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分管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气象局、水务局、商务局、武警、消防、电信、供水、供电单位以及各区、镇政府、各国营农场的负责人(见附件1),负责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启动《三亚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地质灾害后组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程春满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分管副局长邢福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相关科室抽调(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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