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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8年度落实地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通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8年度落实地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的通报
(吐地行〔2009〕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2008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开展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地区行署决定对落实地区200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成绩突出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等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学习先进,不断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吐鲁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落实地区200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落实地区200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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