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晃政办函〔2010〕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确保2010年的建议提案和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7月5日至7月8日,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建议提案办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各承办单位研究及安排今年办理工作情况;
2、目前办理工作的进度情况;
3、下一步办理工作的打算及具体措施。
(二)依法行政工作:
1、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2、《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培训检查(详见晃政办函[2010]30号文件内容)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发;
3、规范性文件发文检查(查看是否违反规定发文)。
二、督查人员分组及督查安排
第一组:人大联工委、监察局、法制办、政府督查室各1人。
7月5日上午:编 办 水务局
7月5日下午:统计局 商务局
7月6日上午:电力公司 劳动局
7月6日下午:人防办 林业局
7月7日上午:民宗局 建设局
7月7日下午:发改局 创卫办 城管局
7月8日上午:畜牧局 科技局
7月8日下午:审计局 民政局
第二组:县人大内司委、政协提案委、法制办、政府督查室各1人。
7月5日上午:档案局 旅游局
7月5日下午:体育局 移动公司 计生局
7月6日上午:质监局 交通局
7月6日下午:自来水公司 物价局
7月7日上午:国税局 房产局
7月7日下午:地税局 农机局 教育局
7月8日上午:交警大队 烟草局
7月8日下午:公路局 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