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注:1、本表用于运营机构投资或合作投资改建非居住用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2、“改建住房设计标准”填写宿舍或成套住房
  3、“土地用途”填写居住或非居住
  4、“合作方式”适用于合作投资情况,运营机构利用自有房屋自筹资金的不予填写
  5、区(县)建交委、发改委、规土局、财政局认定情况由区(县)房管局发函征询后填写

  附件2: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认定表(新建)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用地性质

 

土地取得方式

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总建筑面积

规划住房建筑面积

 

规划住房套数(间)

住房建筑设计标准

 

计划开工时间

项目总投资(预测)

 

土地出让金总价(预测)

项目配套

条件

 

区(县)建交委

认定情况

 

区(县)发改委

认定情况

区(县)规土局

认定情况

 

区(县)财政局

认定情况

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区(县)房管局(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