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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三、汛期地质灾害隐患与防治措施
  (一)石城子河、二道河河谷段、伊吾县北山坡道一带及伊吾河主河道上游、中游苇子峡乡
  1.灾害隐患:该区域遇汛期降水量增多,河谷径流量增大,对河岸两侧的浸蚀加速,可能引发河岸坡体崩塌堵塞河道,并形成暂时性堤坝,一旦决堤后可能发生继发性泥石流或洪水灾害,将对下游居民点和水利设施造成危害。
  2.防治措施:在汛期来临时,由地区国土资源局、水利局、防洪办联合对天山一带各河谷进行全线巡查,重点巡查石城子河、二道河河谷。对巡查发现的灾害隐患,由地区水利局、防洪办负责排除,重点加固河谷危险边坡、清除淤砂并疏通桥涵河道。哈密市要将石城子河、二道河下游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的牧民居住点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农村抗震安居工程的实施,逐步对灾害隐患区域内的牧民住房予以改造,提高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伊吾县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在伊吾河中采挖砂石,防止水流改道。
  (二)巴里坤南山中山牧区
  1.灾害隐患:该区域遇强降雨天气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为山体崩塌)。灾害隐患集中于巴里坤县花园乡头道河子村冰沟沟口、扇子沟等地。同时,该区域为夏季草场,牧民放牧活动频繁,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将对当地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2.防治措施:在汛期来临前,巴里坤县要督促各乡(镇)对辖区内农牧民进行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并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引导牧民避开山体崩塌区;汛期来临时,在地质灾害多发地段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群众快速通过,雨天禁止通行,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三)原哈巴公路、省道S303线哈巴公路、巴木公路、巴里坤县乡道路、省道S302线伊哈公路盐池段、三北捷道大石头段、峡沟段
  1.灾害隐患:在汛期来临时,遇强降雨引发洪水或积雪融化浸蚀,原哈巴公路山区段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省道S303线哈巴公路山区段时有岩石、泥砂滑落;省道S303线巴木公路及巴里坤县乡道路也可能造成路面堵塞或冲断;省道S302线伊哈公路盐池段、三北捷道大石头段、峡沟段遇洪水频频冲毁路基。以上路段在汛期中受暴雨和洪水影响,都有可能诱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影响道路交通和人身安全。
  2.防治措施:在汛期来临前,由地区交通局、哈密公路总段对原哈巴公路和省道S303线哈巴公路进行全线巡查,重点做好山区路段的巡查工作。对山区路段崩塌灾害隐患可采取清除危岩体、削坡卸荷、护坡等方式予以治理。道路养护人员平时应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巴里坤县乡道路、省道S303线巴木公路、省道S302线伊哈公路盐池段、三北捷道大石头段、峡沟段等灾害隐患地段,要进行除险加固,并设立警示牌,提醒行人及过往车辆注意安全,雨天禁止车辆在危险地段停留。同时,严禁在公路两侧采石取土,及时清理公路两侧堆积的废渣,并疏通道路桥涵和流经道路的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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