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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8〕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地区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哈密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已经2008年第3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哈密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地区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四月)

  为切实做好地区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根据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
  哈密地区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受自然条件和环境影响,我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随机性强、破坏性大,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目前,地区两县一市不同程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其主要灾害点分布情况如下:
  (一)哈密市
  北部山区石城子河、二道河流域,哈尔里克山和月牙山山区;国道312线梯子泉至一碗泉路段,国道312线星星峡镇南2公里路段,星星峡镇西北2公里处,省道S303线哈密市-巴里坤县路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路段;三道岭露天煤矿区、雅满苏镇露天铁矿区、南湖煤矿区,以及哈密市南湖乡。
  (二)巴里坤县
  南山中山牧区,石炭窑煤矿区、三塘湖煤矿区、金山金矿区,省道S303线巴里坤县-木垒县路段,以及巴里坤县山区各教学点。
  (三)伊吾县
  县城所在地北山南坡一带,伊吾河中上游,苇子峡乡及盐池乡山洪流经居民区段、下马崖乡吾木尔山牧区,省道S302线伊吾县盐池段,伊吾县煤矿露采边坡着火塌陷区,淖毛湖农场煤矿,宝山铁矿,以及伊吾县盐池乡寄宿制学校。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地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地段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及其发生和发展主要与大风、暴雨天气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4-10月份,在汛期(4-9月)来临时,遇强降雨天气,部分河谷易发生泛滥,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和牧区、矿区易遭受洪水侵袭。哈密市石城子河、二道沟河谷段、南山山区河谷段,伊吾县北山一带及伊吾河中上游成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省道S303线哈巴公路、巴木公路,省道S302线伊哈公路盐池段成为地质灾害高发区,潜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同时,三道岭煤矿区、雅满苏铁矿区、南湖煤矿区、伊吾县煤矿露天采矿区、巴里坤县石炭窝煤矿区、三塘湖煤矿区也为地质灾害高发区,易发生采矿坑边坡滑坡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除此之外,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路段,国道312线梯子泉至一碗泉路段易发生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巴里坤县山区教学点易受洪水袭击,潜在泥石流灾害隐患;哈密市哈尔里克山和月牙山区,易发生山体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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