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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批转人行吐鲁番地区中心支行关于认真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改进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便利外向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外贸企业的贸易融资。简化操作审批手续,实现贸易外汇管理向总量核查、非现场核查和主体监管转变。要根据我地区实际,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三、积极开展信贷创新,全面提高贷款营销服务水平
  (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信贷产品创新。一是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制定符合实际的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监管部门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的优质客户适度发放信用贷款。二是加强与信用担保公司的有效合作,积极按市场原则,合理界定风险分担比例、放大倍数和代偿条件等问题,在合作中积极进行担保创新。三是积极协助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相关制度和运作机制,鼓励各县(市)的行业协会牵头成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为成员企业融资、垫资提供便利,实现自我出资、自我服务、自担风险和共同发展。四是积极探索建立信用销售促进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并鼓励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建立信用销售、信用保险和银行信贷顺畅衔接的机制,促进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协调发展,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五是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已出台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有关信贷政策措施,加大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建房的信贷支持。六是支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积极协调汽车经销商、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拓展消费信贷市场。
  (二)协调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中小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予以风险补偿机制,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地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二是鼓励地区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住房、汽车消费贷款等信贷联保业务。三是适时举办银企项目对接会、金融产品推介会。制定经贸委、发改委、财政、审计、环保局、银监局、担保公司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参加的项目推介制度,联合对地区重点企业申请贷款项目开展评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及时向金融机构推介,并密切跟踪监测贷款投放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担保、抵押、财务报表真实性等实际困难,有效促进政银企的交流与沟通,消除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四是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持地区经济发展的具体信贷计划和措施,设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门或服务窗口,为中小企业量身订做信贷产品,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建立优质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加快贷款审批速度。五是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开展对企业项目融资的培训和指导活动,引导企业合理有效地开展融资活动,提高项目融资的成功率。
  (三)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整合营销力量,建立和完善贷款营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贷款营销的需要切实整合营销力量,充实营销队伍,加强营销人员培训,积极探索和完善促进营销的机制和办法。对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应做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认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严格按正常贷款程序发放的贷款,因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形成了不良资产,不应追究客户经理和信贷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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