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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麻政发[200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麻阳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麻阳、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科技发展的使命与现实基础

  1、科技发展的重大使命

  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和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制定以及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湘西开发”战略等,为我县科学技术发展创造出了良好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是科技工作必须担负的重大使命,“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我县GDP年均增长11%,2010年全县GDP总量突破20亿元的目标,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突破人口、资源、环境的制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依靠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必须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2、科技发展的现实基础

  “十五”期间,通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推动,我县的科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十一五”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全县上下科技意识显著提高,科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县乡科技联动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形成了政府领头、各部门协力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科技格局;二是特色产业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围绕特色产业发展了一些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从而为科技促进产业的提升提供了施展阵地;三是企业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与高新技术的引进,高新技术产品发展迅速,可以培育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解决了我县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尴尬局面;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加强了工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夯实了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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