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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逐级审核。为保障涉农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谁采集、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涉农部门、各乡镇上报或对外发布的信息须经单位一把手或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上报或对外发布。县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对采集上来的各类涉农信息要严格审核,对于重大信息要报送分管县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发布。

  (3)多途发布。各涉农部门的行业信息、各乡镇的农村信息经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送“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及时发布,并根据需要在相关传播媒体上一并发布。对于突发性信息(农业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汛情旱情、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报及突发性疫情等),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在立即报告相关领导的同时,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报送县委、县政府信息部门。

  (4)实施奖励。建立农村信息报告奖励机制。对乡镇、村或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农村重大信息并及时报告给县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或县委、县政府的其他信息部门,由县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根据上报的信息价值大小、影响范围和社会效应等不同情况,对报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不同级别、数额不等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5.提升农村通信条件

  切实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大力提升农村通信条件,全县农村移动通信覆盖率、固定电话入户率、行政村通宽带率要有大的飞跃。移动、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要最大程度地降低通信资费,最大限度地开展面向农民的公共信息服务。其中,县移动公司要在2008年底以前建好麻阳“农信通”服务平台,开通“农信通”用户2万户以上,并对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以前使用“农信通”的麻阳用户给予减免3元/月的“农信通”月功能费;县移动公司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农村信息服务示范乡、示范村建设活动,并向每个示范乡镇、示范村免费赠送一台农村信息机,对所有农村信息机发送短信按0.08元/条计费。县电信公司要为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提供基础条件,并对麻阳农村信息化建设给予资费上的优惠,对农村家庭住宅宽带用户及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在标准资费的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对需要电信部门建设门户网站的乡镇,提供免收600元网站建设费和后期链接、维护等相关费用等优惠。

  四、建设步骤

  第一步:2008年,完成县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和“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的建设任务,同时建立农村信息资源数据库。完成各涉农部门、23个乡镇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建成90个信息服务点;抓好应用示范建设,全年完成2个农村信息服务示范乡镇、23个示范村建设,开通“农信通”用户2万户以上。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0%的乡镇、45%的村基本实现联网,农村固定电话入户率达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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