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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设和完善广电传媒服务平台,开展普及式共性服务。发展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户均拥有率,扩大广播电视为农村信息服务的功能和范围。县电视台要开办《乡村天地》电视专栏节目,每月定期播放2期,发布各类涉农信息,并针对农民群众提出的共性技术和信息难题,邀请相关专家解答,增强农业技术、信息的直观性。

  (3)依托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村文化站等载体,及时传播由“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提供的涉农信息。县农村信息服务中心要根据农民群众反馈的需求,组织涉农部门及时制作和播放相关的科教片,将新政策、新品种、新技术宣传推介给广大农民群众。

  (4)建设和完善科技“12396”、气象“96121”、电信“信息田园”、移动“农信通”等现有声讯电话、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向农民发布由“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提供的涉农政策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其中,农村气象短信平台负责农业气象、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报及突发性疫情等公共信息的发布;电信、移动两家运营商负责经营性涉农信息的服务,整合科技“12396”、气象“96121”和电信“信息田园”服务平台,建成集农业政策、法规、科技、生产、生活、金融、产品流通、就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涉农信息服务的农村信息语音服务平台,拓展农村电话的信息咨询服务功能。

  (5)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等经济主体中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点,引导、鼓励他们发布由“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提供的涉农信息,进一步拓宽农村信息服务渠道。各乡镇要在当地墟场、农贸市场等农民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专门设置农村信息发布栏,定期发布由“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提供的涉农信息并及时更新。

  (6)根据农业时节变化,将相关农技知识、市场信息整理成册,定期编辑《农村信息》,由乡、村两级信息服务机构及时发放给农民群众。开动“流动信息服务车”,深入乡村巡回宣传各类涉农信息,组织专家巡回开展现场服务活动等。

  4.建立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报告奖励机制

  (1)分别采集。各涉农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信息采集和开发工作,每月按期定时、保质保量地向“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 报送一次信息,确保“麻阳农村信息服务网”发布的信息范围广、内容多、更新快、质量高、指导性强,增强网站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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