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打击“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地区成立了打击“三电”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指导。
组长由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张文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行署副专员努尔恰里甫、高发水、亚森·斯迪克同志担任,成员由行署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张红光,地区综治办主任俞占海、国资委主任周文君、发改委主任陈志江、供销社主任周子平、公安局副局长王新延、经贸委副主任迟雁、工商局副局长吐尔洪·买买提、广电局副局长伊斯坎旦·阿訇扎德、电业局党组书记李建,哈密市副市长许业平,巴里坤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笑寒,伊吾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友民,哈密长途传输局局长许智洪,移动哈密分公司总经理涂朝晖,电信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凤琴,联通哈密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源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公安局副局长王新延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地区打击“三电”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斗争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开展集中行动,检查、抽查和指导地区各部门(单位)专项斗争工作,并对地区专项斗争进行通报考核和评比。各县(市)公安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工作分工
公安局要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指导监督“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综治办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发改委、经贸委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国资委要加强对电力、通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防范违法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通信设施情况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肃处理,并指导、督促电力、通信企业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工商局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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