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充分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地区工商、质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工作,积极主动向人民银行提供地区所有中小企业信息。启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工作,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步骤,分规模以上企业-所有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3个层次,力争将全区所有企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依托该系统搭建实用性强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状况。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应用工作。挖掘、筛选优质客户,积极引导金融、商业、社会服务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和便利,使中小企业真正从建立信用信息档案中受益。以获益的企业实例向中小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提高企业主动参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二)2013年为推进阶段
1.依托已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网络,提供四个层次的服务:一是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实现金融机构间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信用信息共享;二是为金融监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三是为政府部门提供执法信息共享服务;四是对社会有条件开放,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向金融机构有条件开放,以及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有资质的征信机构有条件开放,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促进其他领域的信用建设。
2.加大对征信系统的宣传力度,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各部门(单位)要分阶段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公务员招录、公务员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环节,率先引入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企事业单位在商品采购、产品销售、签订合同、项目承包、对外投资合作、招投标等商业活动及高管人员招聘中,积极使用信用报告,降低交易风险。
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要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市场联防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可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
(三)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信用氛围
要把宣传教育摆在信用建设的突出位置,在全区范围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确定适合本行业的信用文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信用建设的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信用法制观念。将每年的6月12日确定为哈密地区征信宣传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部门集中进行信用专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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