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命名2009-2010年度局文明单位的决定
(沪房管党[2011]16号)
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09-2010年,局属各事业单位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工作,按照市文明委和市建设交通文明委要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与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研究决定,命名下列3家单位为2009-2010年度局文明单位:
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档案管理中心